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26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
粤兴基金会〔2026〕2号
各地级以上市科协,各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高校科协,省科协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章程》《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《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项目申报和评审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原则
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切实围绕创新创业,乡村振兴,科技攻关等方面,集中力量办大事,加大相应的资金扶持力度。
二、资助范围
1.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、科技普及、科技宣传、科技创新、科技决策咨询项目。已获广东省科协2026年度学术类、科普类及科技决策咨询类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在资助范围之内。
2.项目资助的具体范围仍按照《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中第二章第三条的规定:“本基金会资助的项目:(一)资助省科协直属机关及所属科技团体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;(二)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、科技宣传项目;(三)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项目。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建设、科普工作条件改善,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、决策咨询的项目。
三、资助额度
本年度资助总额约100万元。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按《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执行:“项目资助额度:(一)学术交流类每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;(二)科技普及类每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;(三)科技创新类和决策咨询类每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。”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每单位只可申报一个项目。
(二)申报单位需填写《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1)一式四份,《申请书》请从省科协网站下载(//www.jsquankai.com/→走进科协→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)。本年度资助项目实行网上申报,登录路径:https://www.nanyuest.cn/kjzxjj/Project_View.aspx?classId=0&id=13。申报系统截止时间:2026年4月10日,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电子版,经形式审查通过后,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,经项目申请人签字、申报单位盖章后报送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。逾期均不予受理。
(三)基层科协申报资助的项目,须由所在地级市科协出具审查意见。
(四)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。
(五)未完成上年度资助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,不得申报本年度的资助项目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邮寄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楼108室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。(邮编:510040)
收件人:许楚虹,联系电话:13535157010。
电子邮箱:420232945@qq.com
2. 各申报单位的初始账号、密码和项目申报系统技术问题等请咨询省电子学会,联系人:戴凯琳、林聪,联系电话:020-87291183、87293673。
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
2026年03月03日

用户登录